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汇报材料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汇报材料

2022-04-24 12:50: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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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汇报材料

定远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及省、市“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工作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重点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纠建筑施工领域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一)非法违法行为(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等行为的。(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二)违规违章行为(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5)安全防护不

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不合理,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4)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四、方法步骤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上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上旬)各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由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整改。(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6月下旬)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

础上,组织联合执法,并与年度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非法违规施工和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工,并在企业信用平台上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非法违规施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7月上旬-8月上旬)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届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抽查。(四)督查总结阶段(8月中旬-9月上旬)县住建局将对本次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

况进行总结汇总。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施工和监理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

论证、验收、执行等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加强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培训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安监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二是加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对现场工人的培训教育,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四)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切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检查与整纠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责任予以严肃追究。(五)强化“两场”联动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进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从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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