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十五)公示情况说明
2023-06-23 17:40:32
浏览次数: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十五)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十五)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交办信访问题办理工作质量不高。现场核查发现,部分信访问题整改质量不高,个别问题公示的办理情况与实际不符。
二、整改目标
交办问题高质量整改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协调各责任部门、镇(办),积极落实交办问题整改。在接到交办件后,第一时间根据职责分配给各相关科室、站、队。
1.对牵头交办件,第一时间协调联系各责任单位、镇(办),由局领导带队到达现场,会同其他单位,协商研究问题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由主要负责人审阅后上报办理结果。
2.对配合交办件,第一时间联系牵头单位,配合牵头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职责向牵头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二)严格按照要求对交办问题进行公示。按照张店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牵头的交办件进行公示。
四、整改完成情况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涉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23件、涉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23件,均已按要求整改、公示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