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民政局202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2020-07-07 10:36:20 浏览次数:

  我局消防工作始终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上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我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市民政系统2018年度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2018年初,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市民政局2018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对全市民政系统年度的消防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其中特别突出对社会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向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下发了消防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单位、各科室的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位。6月初,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对全市民政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并做出工作部署,立即制定下发《**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属福利机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安全生产工作。从整治隐患、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检查、总结通报的工作程序,认真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夏季消防工作。11月初,按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市民政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部署指导做好冬春消防安全工作。11月**日,全国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日下午,我局召开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传达全国、全市会议精神,并要求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部署。局党委会后,我局召集局属各单位及市本级养老机构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会议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议及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同时针对民政服务机构的特点,提出针对性要求,要求各单位要认识到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面临可能存在问题的严峻性,要求各机构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全面负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做到一手抓机构运营,一手抓安全生产。12月1日,市消防联席会议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我局于当日将文件精神传达局属各单位及市本级养老机构,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好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场所安全。

  二、组织安全培训,贯彻消防标准

  按照市消防联席会议年初工作部署,为实现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我局于今年7月印发《**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由于民政直属单位各不相同,省上缺乏社会福利机构统一的消防安全标准。市消防支队给予了专业的指导意见,我局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制工作,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次修改完善,8月中旬,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推进各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9月初,我局会同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民政局直属单位及市本级养老机构就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进行专项培训,解答、解决消防标准化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贯彻和落实。

  三、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上半年,市公安局、民政局联合制定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定期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开展通报督促各地机构整改到位,消除盲点和死角。对于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力或者由于管理混乱的,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做到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消除一处”,确保整改到位。为督促各地落实冬春消防安全工作,我局于11月开展两次对基层的抽查督促。一是11月上旬,我局结合“双随机”检查工作,对市级三家养老机构的安全工作开展也进行了检查,并要求养老机构在做好日常服务的同时也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机构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的安全。二是11月中旬,由局经委书记带队对部分县(市)养老机构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组先后抽查了**市**镇敬老院、**市爱心老人公寓、**县**养老院、**县**乡敬老院及**县福利院,现场查看了各机构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指出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市局检查组还强调指出,消防安全工作是不分时间、不分地点的,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时刻提高警惕,要将安全检查贯穿到日常工作当中去;要注意机构内日常用水用电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日常巡查、防微杜渐,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通过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学习宣传和培训,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一是我局要求全市各社会福利机构通过会议宣讲、开设消防宣传专栏、播放消防警示片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扑救初期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消防常识应急疏散演练演示活动,了解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本领,不断增强防范火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二是开展消防培训,邀请市消防支队为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局属单位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员、市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上了一堂消防安全课,培训结束后,所有参会人员现场进行了灭火器使用实地操作演练,增强了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严格准入条件,做好源头把控

  我局认真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照两个《办法》的要求,严格准入条件和程序,依法核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切实把好养老机构准入关,从源头防范安全隐患。要求县(市、区)对未经审批、无证经营的民办养老机构,联合相关部门严格进行执法检查,该关停的关停、该整改的整改,督促其达到设立许可条件。依法将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作为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的前置条件,并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防止机构因建筑设施存在隐患而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加强对养老机构依法登记后的监督管理,坚持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督促和指导养老机构规范服务内容、强化内部管理、接收监督检查。经过严格审核审批,今年**市**老人护理院获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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