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农业发展情况介绍

夏朝农业发展情况介绍

2020-10-25 16:18:04 浏览次数:

  夏朝农业发展情况

  传说禹的大臣仪狄开始酿造酒,夏后少康又发明了秫酒的酿造方法。新石器时代后期中原文化中的龙山文化就有了酿酒的习惯,到了生产力更强的夏代,酿好酒、饮好酒变成了一种权力和财力的象征。古文献中记载到的杜康造酒、仪狄作酒、太康造秫酒、少康作秫酒等传说都可以佐证酒在这个时期的重要性。夏商西周时期的酒均为度数不高的粮食酒,并不浓烈。《礼记玉藻》中记载古人饮酒饮三爵后依然肃静脑明。为了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探索出农事季节的规律,现代仍旧流行的有时称为夏历的农历可能是在夏代编成的。畜牧业有一定发展,还有一些专门从事畜牧业的氏族部落。如有扈氏在甘战败后,被贬为牧奴从事畜牧工作。三代庶民的主食是由各类谷物做成的粥饭。将黍、粟、稷、稻煮成稀粥、浓粥食用,社会上层则多食干饭,偶食青菜。只有在举行大型的祭祀活动时才宰牲,礼肉置于鼎内在地下储藏。在多处二里头文化遗址都有发现黍壳、稻壳的遗存。

  二里头文化的考古发现证明,夏代豫西、晋南、陕西等地的农作物主要仍是粟、黍。另外,麻、菽(大豆)也已出现,《史记.周本纪》载,尧时作农师的周祖后稷小时好种树麻、菽(大豆),麻菽美。麻是食用、油用和作纤维用的植物,仰韶文化陶器底部常发现的布纹,被认为是大麻布,山西襄汾陶寺龙山文化遗址和浙山吴兴钱山漾良堵文化遗址等地都出土有麻织物,说明早在夏代以前麻已出现。学者们一般认为中国在新石器时代菽(大豆)就已出现。水稻在新石器时代在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地区已普遍种植,一般有籼稻(早熟无粘性的稻子)和粳稻(粘性强的稻子)两种。从二里头文化遗址看,当时的农具主要是石器,如石铲、石镰,以及蚌铲、骨铲、蚌镰和木制耒、耜等。

  夏代的农业生产比过去有了大的发展,《史记.夏本纪》说禹在治水的同时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氵一丝土)。命后稷予众庶难得之食,食少调有余相给,以均诸侯。这说明禹在治水的过程之中推广了水稻等农作物的种植。夏代农业生产已能提供余粮造酒,《世本》载夏代杜康造酒,少康作林酒。二里头文化遗址发现的酒器有陶制的觚、爵、罂和青铜爵等酒器,说明夏代确已有酒。

  夏代已有农田的排灌沟渠,《论语.泰伯》载孔子的话说禹尽力乎沟洫。《史记.夏本纪》则说禹浚吠浍致之川,《集解》注引郑玄说吠浍,田间沟也。这就是说禹疏浚田间吠浍使之达于河流。这里就有排与灌两方面的问题。

  夏代人们在农业活动中对物候(生物、非生物对节气、气候变化的反应)的应用,比以往也有较大的进步。我国对物候的观察、应用是很早的,《左传》鲁昭公十七年(公元前525年)载稍后于黄帝的少(白皋)(少昊)以鸟名官让玄鸟(家燕)氏司(掌管)春分、秋分等时节的变化,这与玄鸟春来秋去习性正相吻合。少看白皋以鸟名官的传说反映出我国原始社会已用物候来区分节气了。原始社会中以物候指时的经验留传于后世,并有所发展,西周至春秋时杞国使用的《夏小正》,讲到物候的有60条,其中属动物物候的37条、植物物候的18条、非生物物候的15条,不但每个月都有物候指时,而且一个月中有几个物候来指时。这说明那时积累的物候知识已相当丰富。

  夏代可能颁布过历法,相传夏禹时曾颁夏时于邦国,孔子曾说吾得夏时焉。传世的我国最早的历书--《夏小正》,有的学者认为就是夏代的历书,保留着夏历的基本面貌。《夏小正》一年12个月都有明确区分,每个月中都有一定的农事活动,对一年12个月的农事活动已有全面安排。这说明,《夏小正》这部中国最早的历法一出现就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

  《夏小正》对一年12个月的农事已有全面安排,颇似后世《月令》。如《夏小正》载每年正月中年初要视察田器(初岁祭耒),准备农具(农纬厥耒),准备春耕(农率均田);二月要在黍田春耕[往耨(you)黍蝉];三月要为麦祈实(祈麦实);五月要种黍、菽、糜;七月粟熟(粟零);九月种麦(树麦),准备冬衣(王始裘)等。值得注意的是《夏小正》中除了农业之外,还有家畜饲养、其他副业的安排,如正月有孵小鸡(鸡桴粥)、菜园见韭菜,二月有饲养小羊(初俊羔)、采白蒿(采蘩),三月有整理桑树枝条(摄桑)、养蚕(妾子始蚕),十一月有狩猎,十二月有捕鱼等活动的记载。总之,《夏小正》是一部以安排农事活动为主的中国最早的历法,其中一些内容是夏代从事农业活动的反映,因此在探讨夏代农业活动时对此应予以重视。《夏小正》的出现,正是夏代农业经济显著发展的重要表现。

  夏代在中原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其他地区农业经济也在发展之中,如分布在黄河上流及其支流渭河、湟水流域,时间上大约与夏同时的齐家文化就是如此,齐家文化因1924年发现于甘肃广河县齐家坪遗址而得名,时间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其主要遗址有甘肃武威皇娘娘台、永靖大何庄和秦魏家等350多处。齐家文化的经济生活也以农业为主,部落、氏族居民过着较稳定的定居生活,主要农作物是粟,大何庄遗址出土的陶罐中就发现了粟。生产工具为石器、骨角器,挖土工具为石铲、骨铲,有的石铲用硬度强的玉石作成。收割谷物多用磨光穿孔的石刀、石镰。加工谷物用石磨盘、石磨棒、石杵。家畜饲养以猪为主,还有羊、狗、牛、马等,据皇娘娘台、大何庄、秦魏家三处遗址统计,即发现猪的下颚骨800多件,说明养猪在经济生活中有重要作用。

  夏朝的北方,约在今内蒙赤峰一带、辽宁西部、河北北部,分布着一种首先发现于内蒙赤峰夏家店村遗址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碳14测定夏家店下层文化在公元前2300年~前1600年左右,恰在夏王朝统治时期与商朝早期。考古资料说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部族先民以农业生产为主,过着定居生活。使用的农业生产工具有打制石锄、磨制石铲、磨制石刀,谷物加工有石磨盘、石磨棒等工具。

  长江中游、汉水流域在新石器时代末期和青铜时代早期,约相当于中原龙山文化晚期和夏代前期,在屈家岭文化的基础上进入了石家河文化阶段。石家河文化曾一度被称为青龙泉三期文化,主要遗址有湖北郧县青龙泉、房县七县河、天门石家河等,因后者更具代表性,故称之为石家河文化。碳14测定年代为公元前2400年前后,晚期已进入夏代。这一文化据说就是古史传说中的苗蛮集团文化。石家河文化的先民在农业方面以生产水稻为主,在遗址中发现大片红烧土夹着大量稻壳和茎叶就是明证。发现的农业生产工具有长方形无孔石铲、打制双肩石锄、长方形带孔石刀、蚌镰等。家畜饲养业也在向前发展,湖北郧县青龙泉遗址发现了猪、狗、羊、鹿的遗骨。各地发现的动物遗骨以猪骨为最多,在墓葬中大量随葬,说明以家畜为私有财产的现象在发展之中。

  夏朝土地制度介绍

  关于夏代的社会性质问题,史学家虽然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但是肯定当时存在着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已为不少同志所同意。

  《左传》哀公元年记载伍员谈到少康中兴,少康因过浇之逼逃奔有虞时说: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欢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这里所说的一成,当是《周礼考工记匠人》所说的九夫为井,方十里为成的成。方里而井,一井就是一里,方十里为成的成,就是百井。

  《汉书刑法志》又说:殷商以兵定天下矣。立司马之官,设六军之众,因井田而制军赋。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这段话虽然说的是殷周之制,但从这里所说的成方十里、成十为终是区划土地的单位名称看来,使我们可以肯定《左传》中的有田一成的成,反映了夏代井田制即公社所有制的存在。所以,古代文献中也多谓井田之制,实始于禹。

  夏朝经济发展之手工业

  夏代比新石器时代晚期手工业有进一步的发展,其主要表现是一些手工业部门日益专业化,并从农业中分离了出去。这种手工业生产的专业化、多样化促进了分工的发展,促进了交换和商品的出现与发展,促进了私有财产的产生。

  《考工记》记载,夏后氏上匠,表明夏后重视手工生产业。夏朝一代成功地将中原文明从石器时代过渡到青铜时代。细石器、骨角器、蚌器等新石器时代的器物逐渐被陶器、漆器、玉器、绿松石器、红铜器和青铜器取代。相传尧舜时期已经使用漆器,夏禹时作为祭器使用,墨染其外,而朱画其内。远古时期木、漆器具被人民广泛利用,但木制品容易腐朽,不易保存,现代发掘出的器件较少。二里头遗址出土的几件漆器的木胎都已腐去,但仍可辨出器形。从器形研究,有漆筒、漆鼓、漆钵、漆豆、平底漆盒、漆制棺材等多种。夏代玉器制造已有相当的水平,《左传》记载周初分封鲁国公伯禽时,赐予传世宝玉,夏后氏之璜。二里头遗址出土玉器有玉戈、玉刀、玉圭、玉琮、玉板、玉钺等多种。这些玉器用于礼仪形式的装饰物品,并非实用工具。二里头文化第三期的出土文物中有中国最早的青铜兵器,与禹穴之时,以铜为兵的记载一致。铜器种类繁多,有戈、刀、锛、凿、锥、鱼钩等多种青铜工具和武器。此外还发现如木炭、红铜渣、陶范片、坩埚片等青铜制造的痕迹。

  新石器时期,纺织业有了进步,出现了原始的织布机,纺织原料在社会下层多为葛、麻,社会上层多用毛、革,当时已经有了染衣的习惯。虽然至今尚未发现二里头文化使用丝绸的考古证据,但在更早的龙山文化、大汶口文化、良渚文化等都有相关的考古发现,再结合《夏小正》的记载,三月,摄桑。桑摄而记之,急桑也。妾、子始蚕。,夏人使用过丝织品也在情理之中。

  夏代青铜冶铸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左传》宣公三年载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枚,铸鼎象物。这是我国用地方上贡的金属铸鼎的第一次记载。考古发现了大量夏代用青铜铸造的器物。如中原地区二里头文化遗址发现的青铜器有爵、刀、锛、凿、锥、铃、戈、镞、戚、鱼钩等。二里头遗址发现有铸造青铜器的陶范、坩埚、铜渣,东下冯遗址则出土了铸造青铜器的石范。有的青铜器物如爵是用复合范铸成的,铸造工艺已较复杂。黄河中上游齐家文化也对青铜铸造作出了突出贡献,在皇娘娘台、大何庄遗址发现的红铜器、青铜器多至50多件,有刀、锥、凿、环、匕、斧、钻头、镜等。夏代时期山东地区的岳石文化遗址也出土了少量青铜锥形器。内蒙赤峰夏家店文化等遗址发现的青铜冶铸技术已使用了合范和内范等比较复杂的技术。这些事实说明,以二里头文化为代表的中原夏代文化已进入了青铜时代,其他地区也正在向青铜时代发展。

  制陶业仍是当时的主要手工业。二里头遗址发现烧陶的陶窑虽残损,但可看出直径为一米左右,火门、火膛、窑箅(起隔离作用器具)一般保存完好,火膛为直壁圆筒形,中设长方形土柱支撑窑箅,箅面有若干圆孔,陶窑附近有陶拍等制陶工具。山西襄汾县陶寺发现的陶窑为横穴式,窑室直径为0.7米~1米,有多条平行火道或叶脉状火道。在二里头文化遗址发现的大批陶器中,以砂质、泥质灰陶、灰褐陶为多,还有黑陶白陶等。炊器有鼎、鬲、圆腹罐、深腹罐等;食器和容器有三足盘、平底盆、深腹盆、钵、大口缸、小口高领罐;酒器有、觚、爵等。各地的陶器也有差异,如晋南地区有豫西所没有的三足蛋形瓮,却没有豫西有的三足盘。从制陶技术来讲,全国各地发展不平衡,常常是手制泥条盘筑法、慢轮修整、快轮制陶同时并存。夏代黄河中上游齐家文化遗址所发现的制陶技术就以手制泥条盘筑法为主,一部分陶器如陶罐的口、颈留有慢轮整修的痕迹。齐家文化的陶器主要是泥质红陶和夹砂红褐陶,有少量彩陶绘有菱形或网格、三角、水波、蝶形花纹,线条简化而流畅。齐家文化的陶工还用粘土捏制各种人头与动物塑像。还有陶制的鼓形铃,铃内有小石球,可丁当作响。这些都是工艺品。夏代时山东地区的岳石文化遗址发现的陶器多数为泥质灰胎黑皮陶和夹砂红褐陶。泥质陶种类少、胎壁厚,一般均采用了先进的轮制方法,烧制的火候也较高。有的泥质陶器上还绘有朱色图案,也有红、白、黄多彩兼用的云纹彩绘陶。

  制陶业和烧制陶器所需的高温不仅为铜冶的出现准备了条件,也为需要高温烧制的其他制造业准备了条件。如在山西襄汾陶寺遗址还发现了专门烧制石灰的窑址,窑的直径也为0.7米~1米,锅底形窑室中心有一火道,燃烧温度高于陶窑,窑前有未烧透的石灰石,附近有储石灰的窑穴。这说明石灰在当地得到了广泛应用。烧制陶器是用火这种自然力制造人类的用具,后来这种用具越来越多,说明人对火利用的扩大和深化,因此是值得注意的。

  夏代玉、石器的制造也得到很大发展,二里头文化遗址出土了不少玉制琮、圭、璋、销和一些小型装饰品、随葬品。二里头遗址发现的一种玉装饰品,上面雕琢着上、中、下三组规整的兽面纹等等,工艺水平很高。还发现一件用200多块绿松石镶嵌而成的中国最早的铜镶玉石制品,艺术价值也很高。在晋南陶寺和东下冯遗址都出土了中国最早的石磐,虽是打琢而成未经磨制,其社会意义显然不可低估。黄河上游齐家文化遗址发现玉器尤其丰富,武威皇娘娘台男女合葬墓中发现大量璧、璜之类的玉器,个别男性玉璧多达80多件。该遗址附近发现了一处玉器作坊,发现了玉璧37件,玉制工具锛凿斧刀等8件,石制工具近百件,以及遗存的原料、半成品161件。

  木器制造也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山西襄汾县陶寺龙山文化晚期到夏代的遗址发现了数十件木制家具及为生产工具、兵器安装的柄杆,不少木器表面有彩绘图案装饰。陶寺墓地随葬品中,有木案、木觚、木杯、木耒、木俎、木盘、木豆、木匣及木仓形器,制作精巧美观。在这批木器中有几个大小不一的鼍(tuo)鼓。这种鼓是中国最早的木鼓,为竖桶形,成对存放,高约1米,直径0.4米~0.5米,用整段树干挖成后加工制作,外着红彩和彩色图案。从鼓腔内散落的鳄鱼骨板得知,最初是以鳄鱼皮蒙鼓,就是古代文献记载的鼍鼓。这种木鼓在山东地区岳石文化的遗址中也有发现。陶寺遗址中这种鼓与石磐同出,反映我国阶级社会初期的礼仪,这种礼仪似与宗教有密切关系。

  夏代制造骨角器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手工业。二里头遗址发现有切割的骨料,半成品和簪、针、锥、凿、铲、匕、镞、鱼叉等骨、角制品,还发现了磨制骨器的砺石等遗物。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出土有刻花骨器。用骨、角、蚌作原料制成的生产工具、生活装饰品等器物。

  夏代纺织业也有显著进步,中原各地区的丝织、麻织有了进一步发展,边缘地区的纺织业也有很大进步,如黄河上游齐家文化遗址、墓葬中普遍发现大量陶纺轮、石纺轮及骨针等纺织工具,甘肃永靖大何庄遗址陶罐上布纹保存完好,布似为麻布,有粗细两种。当时人们主要是用麻布缝制衣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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