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与印度教的关系_佛教和印度教的区别

佛教与印度教的关系_佛教和印度教的区别

2020-10-25 15:31:36 浏览次数:

  佛教与印度教的关系

  在婆罗门教的圣典中,记载种姓制度中的婆罗门是由梵天的口生出,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分别由梵天的双臂、两腿及足下生出。种族之间不能通婚,而且只有前三种姓才有资格加入婆罗门教。这种在种姓制度下形成的种族歧视,直到佛教教主释迦牟尼佛提出四姓平等的主张,才给数千年来被奴役的印度人民带来光明。

  佛陀处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中,并不赞成婆罗门教的种族制度。虽然他本身是刹帝利的王族,但他并不想用刹帝利的权威去统治人民,压迫人民。相反的,佛陀用慈悲平等的真理,毅然的向阶级森严的社会宣战。所以他在菩提树下成道时,宣说了大地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的平等主张,告知当时受到种族制度压迫的人民:命非天定,即使上天也没有办法使我们成为贩夫走卒,今天我们之所以会有这些差异,都是由于自己往昔身口意的造作,没有谁能够主宰我们,能主宰我们的,还是我们自己。既然是由我们自己种种的造作,成为a href="//www./aihao/zhongzhi/" target="_blank">种植煌脑庥觯簿兔靼椎母嫠呶颐牵钪嫱蚍挥兴ldquo;固定的、不能改变的,或是永恒存在的因素,一切事物皆在刹那刹那中变化。因此,其本质是空性的,不可能永远是同一种族,四姓人民皆是平等的。

  所以,首陀罗不可能永远是首陀罗,婆罗门也不可能永远是婆罗门。例如:优婆离本是一个首陀罗族中的剃头匠,后来在佛陀的弟子中被尊为是十大弟子中的持戒第一。摩登伽女是首陀罗族中的一名贱民,她为了爱恋阿难的美貌,受佛陀的感化出家,而后证得阿罗汉。尼提原是首陀罗族中的一名粪夫,出家后精进,证得罗汉果。佛陀的十大弟子中分别是智慧第一和神通第一的舍利弗和目犍连,原是婆罗门教的领袖,因听闻佛陀所说法: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我佛大沙门,常作如是说。皈依佛陀的座下,并证得大阿罗汉的果位。

  此外,印度教吸收了许多佛教的习惯和信仰,如果没有佛教,印度教永远不会有当前的状态,诚如圣雄甘地所说,佛教给予印度教新的生命、新的意义、新的解释。譬如印度教过去认为杀羊宰马,甚至杀人做为祭神供养的牺牲品,自己便可以获得幸福,后来由于佛教业力思想的主张,使他们以不杀生为第一美德;又德拉维达地区的寺院组织和僧侣戒律以及在商羯罗的哲学中,和在纯宗教范围以外的印度逻辑学的发展中,也都同样可以发现到佛教对印度教的影响。

  从以上的论说,我们不难发现:佛教的教义是超越其他宗教的。印度教传统以来的天神信仰,终究无法解决人类身心的苦恼束缚,获得究竟解脱,反而在恪守严格的种姓制度中,泯灭了众生既有的平等尊严。而佛教则着重开发自我内心的觉性,这个觉性穷究至极,即是佛性的完成。所以佛教主张:人人皆有佛性,人人皆能成佛。这种平等的对待,来自于佛陀觉悟到:宇宙万法都在缘起之中,彼此互为因缘,就像因陀罗网,一一网珠映现无量光彩,无量光彩又同时摄于一网珠中,彼此互相交摄,重重无尽。所以,没有一法能单独生起,法与法之间是同体而共生的。此缘起无自性的道理,与印度教梵我为永恒的主张,是截然不同的。

  了解缘起无我之理,则知万物一体,我即众生,众生即我,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人人若能彼此尊重、包容,便能进一步发展出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大乘菩萨思想,是为佛教真精神所在。

  佛教和印度教的区别

  印度教以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为三大纲领,夹带着浓厚的神权色彩;佛教却否认印度教原有的万能之说,主张四姓平等,人人皆有佛性,以现实人生的考察,着重实际的修持与体证。于是,两教不同的诉求方式,形成各自独特的思想体系。

  印度教信奉吠陀思想,与婆罗门的无限权威透过祭祀,使人和神可以直接沟通;人们崇尚自然、歌咏自然,尤其崇拜神格化的自然神:梵天、毗湿奴和湿婆神。人们之所以崇拜他们,是因为三大主神各司其职,共同主宰宇宙的一切,梵天创造宇宙,主宰人类的命运;毗湿奴维护宇宙间的和平,展现赏善罚恶的大无畏精神,故最得人们敬仰;湿婆神不但能毁坏宇宙,同时能降伏妖魔,繁衍(生殖)世间的活动。所以人们只能服从神的权力,崇拜主神赐给人们的生活,而严格遵循既有之不平等的种姓制度,受限于神权宗教的思想底下。

  佛教并不否认神的存在,但神非主宰者、非创世者、非唯一者,神虽积集福德,有神通大势力,若无通达缘起性空的般若智慧,仍为六道轮回转世的众生之一。佛是一位圆满觉悟者,不论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或首陀罗,只要依循戒、定、慧,次第进修,同样可以成就阿罗汉、菩萨或佛的果位。佛性即悟性,人人都具有觉悟缘起的性能,都有可能成佛,和印度教所谓的梵天创世神权之说是迥然相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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